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¶
概述¶
依据 GB 19489-2008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第6.5章,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(ABSL)包括从事动物活体操作的实验室。
分级体系¶
| 级别 | 标识 | 对应体外操作级别 |
|---|---|---|
| 一级 | ABSL-1 | BSL-1实验室设施要求 |
| 二级 | ABSL-2 | BSL-2实验室设施要求 |
| 三级 | ABSL-3 | BSL-3实验室设施要求 |
| 四级 | ABSL-4 | BSL-4实验室设施要求 |
ABSL-1(6.5.1)¶
- 动物饲养间应与建筑物内其他区域隔离
- 门应有可视窗,向里开,可自动关闭
- 工作表面应防水和易于消毒灭菌
- 不宜安装窗户(推荐性);如安装应密闭
- 不得循环使用动物实验室排出的空气
- 宜将室内气压控制为负压(推荐性)
- 应考虑动物福利要求
ABSL-2(6.5.2)¶
在ABSL-1基础上增加: - 出入口设置缓冲间 - 设置非手动洗手池 - 邻近区域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 - 可能产生有害气溶胶的活动应在安全隔离装置内进行 - 室内气压控制为负压,气体直接排放到建筑物外
ABSL-3(6.5.3)¶
在ABSL-2基础上增加: - 防护区内设淋浴间,需要时设强制淋浴装置 - 动物饲养间属于核心工作间 - 应有严格限制进入的门禁措施 - 应安装监视设备和通讯设备 - 负压参数:4.4.3类>=80Pa(对室外)/>=25Pa(对相邻)
ABSL-4(6.5.4)¶
在ABSL-3基础上增加: - 淋浴间应设置强制淋浴装置 - 缓冲间应为气锁 - 负压:与室外大气压>=100Pa,与相邻区域>=25Pa - 气密性:500Pa->20min衰减<250Pa
无脊椎动物操作实验室(6.5.5)¶
从事节肢动物实验活动时: - 通过缓冲间进入,安装捕虫器和防逃逸纱网 - 分房间饲养已感染和未感染节肢动物 - 具备密闭和整体消毒灭菌条件 - 设喷雾式杀虫装置和制冷装置 - 配备适用于放置蜱螨容器的油碟 - 配备带双层网的笼具